本報訊 (記者 甘政法 通訊員 田紅衛(wèi) 梁鹿)好種子是農(nóng)民豐收的保障,可種植假冒偽劣的種子,造成的損失很難估量。2014年,家住岷縣禾馱鄉(xiāng)的種植戶季某某和包某某等人就遭遇了這樣一場災難,購買的當歸種子種下后,全部沒有出苗,造成經(jīng)濟損失近23萬元。近日,由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銷售偽劣種子罪一案,經(jīng)岷縣法院審理后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14年農(nóng)歷三月,被告人王某某通過朋友介紹,以每斤220元的價格從楊某某、趙某某等人處收購偽劣當歸種子87斤后,以每斤300元的價格出售給禾馱鄉(xiāng)季某某、包某某等種植戶??墒牵敋w種子種植后,全部沒有出苗。經(jīng)岷縣價格認證中心評估,共造成經(jīng)濟損失22968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偽劣種子而予以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種子罪。被告人王某某當庭認罪,予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甘政法 田紅衛(wèi) 梁鹿
(來源:甘肅法制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