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種子管理站關于加強兩系雜交水稻種子質量控制防范質量風險的通知
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yè):
2009年兩系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因受低溫影響,造成不育系育性轉換現象,部分不育系育性轉換嚴重。如果不合格種子流入湖北市場,必將造成大面積的減產,甚至絕收。為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穩(wěn)定,確保湖北糧食生產用種安全,根據湖北省第278號省長令和省農業(yè)廳意見,凡是沒有經過純度鑒定或鑒定不合格的雜交水稻種子均不得在我省上市銷售。為此,我站特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意見:
1、企業(yè)是種子質量的責任主體,必須全面承擔種子質量責任,凡進入我省的兩系雜交稻種子必須向省種子管理站承諾,種子質量達到國家種子質量標準。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企業(yè)全額承擔。
2、兩系雜交水稻種子生產企業(yè)必須對生產種子分戶、分田塊取樣進行純度海南種植鑒定。對沒有能力單獨開展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的企業(yè),要主動按要求抽樣送省種子管理站或市(州)種子管理局(站)進行海南種植鑒定,并提供鑒定品種的母本。
3、兩系雜交水稻種子經營企業(yè)不得調入、銷售“來源不明、質量不清、沒有純度鑒定”的雜交稻種子。如銷售沒有純度鑒定種子,各地將按湖北省第278號省長令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進行處罰。
4、凡進入湖北市場的兩系雜交水稻種子都必須提供銷售品種SSR分子標記檢測特征引物和擴增圖譜。SSR分子檢測須提供雜交種和母本種子(湖南省農科院水稻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及湖北省種子管理站均可進行引物篩選和圖譜制作)。
附件:2009~2010年度全省雜交水稻種子質量監(jiān)管方案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