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春種馬上就要到了,種子化肥等農(nóng)資又成為農(nóng)民朋友關注的話題。欒城的魏師傅就因為種子碰上了一件苦惱事。
魏銀虎是欒城縣北浪頭村的村民,2005年,他在朋友的介紹下和欒城縣原種廠簽訂了一個小麥良種的繁育代理合同,根據(jù)雙方約定,魏師傅在北浪頭村確定了50畝育種耕地。
小麥生長期間,魏師傅多次到地里忙活,在育種廠的科學指導和農(nóng)戶的精心管理下,第二年,小麥的收成果然不錯。
魏師傅覺得,只要把農(nóng)戶們的小麥收上來,這錢就算是拿到手了,可他沒有想到的是,簽過合同的農(nóng)戶們這時并不打算把小麥種子回收給他,而是商量著賣給街頭的種子販賣商,原因是人家每斤多給3分多錢。
看到村民們不按照合同辦事,魏師傅當場就攔住了好幾輛販賣商的運輸車,可胳膊擰不過大腿,魏師傅最終沒能攔住村民們已經(jīng)賣出去的小麥種子。
事情一晃好幾年過去了,魏銀虎無奈的對記者說,他不可能為了幾千塊錢去追究種植戶違約的責任,但他想通過自己的遭遇給育種廠提個醒,希望育種廠能想出更好的辦法來約束種植戶共同履約。
事后,記者陪同魏師傅來到了欒城縣原種廠,工作人員張中意說,事情過去時間挺長了,當年的育種負責人也退了休,對于這種違約事件,種廠也承擔了很多損失,目前公司在尋找代理商和種子委托經(jīng)營人方面都制定了嚴格的措施,目的就是防止類似事件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