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記者 劉文思 通訊員 夏慶田 報道
晨報沂源6月6日訊 購買河南一良種公司生產的“白葉三”黃瓜種,精心種植后不見結瓜。面對損失,經銷商聲稱讓其與良種公司聯(lián)系。經調解,夏文賓等兩戶菜農各獲得種子經銷商900元的賠償。
“別人的黃瓜早都上市了,而我們的卻還沒結瓜,這是咋回事?。?rdquo;5月29日,沂源縣東魚臺村的夏文賓等兩戶菜農來到消保委投訴。據了解,今年春天,夏文賓等兩位菜農在縣城一家良種農資經營部購買了河南某良種公司生產的“白葉三”黃瓜種,分別種在了自己0.2畝面積的菜園子。但是,他們倆的黃瓜卻不見結瓜,即使結個黃瓜紐,幾天后就蔫了。他們認為是黃瓜種有問題,于是他們找到經銷商交涉,經銷商讓他倆與河南的這家良種公司聯(lián)系。
在菜農提交的一份種子包裝袋上,消保委工作人員看到包裝袋上清晰地標注著,“該品種屬中早熟品種,適宜農家小院房前、屋后種植。長勢強,商品性好,味香濃,產量高,是市場銷售最佳品種。”等字樣。接到投訴后,消保委人員立即與種子經銷商聯(lián)系,并督促經銷商一起去菜園勘察,通過實地調查,證實菜農投訴情況屬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之規(guī)定,經調解,最終種子經銷商按照每分地45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夏文賓等兩位菜農分別獲得賠償款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