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作物
品種審定委員會文件
晉農品審 [2014]第15 號
關于開展2014年山西食用菌品種區(qū)試申報工作的
通 知
各市種子站、有關育種單位:
根據(jù)《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和《全國食用菌品種試驗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從即日起開始受理新一輪山西食用菌新品種區(qū)試的申請。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驗種類
香菇等食用菌新品種
二、申請條件
(一)具有特異性、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
(二)經過兩個生長季節(jié)的栽培或品比試驗;
(三)來源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
(四)具有良好的應用價值。
三、申請時間
從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5日。
四、申請程序
申請新品種區(qū)試,須填寫《山西食用菌品種區(qū)試申請書》(見附件),并附以下材料:
(1)品種特異性檢測報告;
(2)品種選育報告(包括親本組合、親本來源、選育方法、世代及特征特性等);
(3)品種保護公告或保護受理的復印件(如未申請保護,可不提供)。
(4)反映品種特征的照片。
以上材料一份,并附電子版在申報截止時間前分別寄送(發(fā))至省品審辦(地址:太原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業(yè)街35號,郵編:030006,電話:0351-7027717,并以word格式發(fā)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省品審辦根據(jù)生產需要和試驗要求對申請參試品種進行審核,符合參試條件的進入試驗。申請單位按試驗方案要求提供母種進行試驗。
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4年9月30日










